参加资格

香港设计中心诚意邀请你参与此项盛事。递交的设计作品数目不设限制,惟请注意以下准则:

  1. 作品必須已實際生產#;(如為商業產品)並於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在至少一個亞洲市場*上推出。
  2. 仍在研发当中及/或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尚未在市场上正式推出的设计作品,以及原型、电脑渲染图像及艺术家的设计概念均不合乎参加资格。
  3. 有关作品必需由作品之拥有者或客户、品牌拥有者、设计师或其设计顾问机构递交。香港设计中心或会在该作品获奖后,要求递交者提交证明,以证明该获奖作品已得到作品拥有者同意参加「DFA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奖」。
 

 #作品必需已出产的意思为:

  • 服饰设计/产品及工业设计:设计制成品于以上期间开始销售,并/或已可供用家触碰实际产品
  • 传讯设计/数码及动态设计:为客户开发但因竞标失败而未曾于市场上推出的设计概念将不被接纳
  • 空间设计/ 服务及体验设计:该地点或服务于以上期间已开始供实际使用 (及销售,如适用)

 

*亚洲市场包括:

阿富汗 / 孟加拉 / 不丹 / 文莱 / 柬埔寨 / 香港 / 印度 / 印尼 / 伊朗 / 日本 / 哈萨克 / 吉尔吉斯 / 韩国 / 老挝 / 澳门 / 中国大陆 / 马来西亚 / 马尔代夫 / 蒙古 / 缅甸 / 尼泊尔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北韩) / 巴基斯坦 / 菲律宾 / 新加坡 / 斯里兰卡 / 台湾 / 塔吉克 / 泰国 / 东帝汶 / 土库曼 / 乌兹别克 / 越南